“屁民”

“再说,限制网民发言需要理由吗?按理是需要的,但事实上在现实中,在某些人的执法中,又根本是不需要理由的。限制就限制了,删帖就删帖了,根本不用跟你讲任何的理由。轻视、漠视“屁民”的言说权利到了何种地步由此可见一斑,又哪里有丝毫“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影子?诸如什么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统统都见鬼去了。可悲的是,公民的权利遭受非法侵害之后,却常常难以甚至无法获得救济!”

“无法救济”,无可上诉
于是,除了感官的“实在”
生命一文不值。

什么样的启示和联结
可以唤醒
全体之感

使生命超越
顺从而荒谬的
无力状态

投入
从抵抗到建构的
行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