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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和低烧 一些胶囊随身 起飞, 窒息的黑暗 突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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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一九九三年度工作报告 中国人权执行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一月 中国人权在一九九三年里,除了继续出版《人与人权》杂志,发表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报告外,在国内工作和国际活动两方面都有突破。另外,筹款和组织建设上也比一九九二年有更大的扩展。 一、国内工作 国内工作包括人权理念宣传工作,依法打官司工作,人道帮助工作等三部分。 一、宣传工作 中国人权向国内宣传人权理念,主要通过邮寄杂志、报告、针对性文章,以及电台广播进行。今年寄往国内的《人与人权》杂志共四期,已经发展至每期五百本;寄给中国公检法部门和科研、院校法律研究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专论司法中人权的文章一次,达一千二百余件;此外,还寄了每次数百本的“中国的任意羁押”报告、中国人权简介、《七七宪章》简介等等有关人权理念的资料。除整批邮寄的,应国内读者的要求,还有一些零星邮寄。电台广播有接受采访和提供录音带两种。中国人权的发言人们经常接受美国之音、BBC、法国电台和其他一些电台的采访,这些采访全是为对中国广播制作的。中国人权自己也制作录音节目,提供给电台广播,目前经常使用这些录音节目的,是台湾的电台。自己制作节目,从九三年四月初开始,每两周一次,每次播出时间二十分钟。 目前,中国人权的邮寄顺利,极个别地址错误的全被退回,说明中国人权的邮件没遭查禁。这些邮寄分布在中国的广大地域,在一些相识者中相互传阅。国内的来人和来信也常提及收听到了中国人权的声音。 这些人权理念的宣传取得了一些效果。举例来说,国内有些人要求今后多寄《七七宪章》那类的文章,说这种文章在人的权利和人的尊严上,富有启示和鼓舞。 二、个案和依法打官司工作 中国人权开展协助受害人依法打官司是始自一九九二年郭罗基的官司。通过一年多的个案协助,中国人权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规律。首先,落实受害情况,了解有无协助的基础和条件。上述原则通过后,就开始根据进展情况,协助受害人逐级争求中国行政的和司法的解决,直至中国最高行政和司法当局。只有在穷尽中国国内的一切手段,迫害依旧存在,才开始寻求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保护。在迫害没有消除之前,中国人权不会主动放弃协助,除非基础情况发生了无法协助的变化。 中国人权今年协助的个案有:于灼非法收容审查、逮捕和判刑案,刘刚狱中酷刑、虐待等迫害案,秦永敏因反对奥运会而屡遭逮捕案、王军涛重病不得医疗或保外就医案,吕京花母亲和女儿不发出国护照案等。 以于灼案为例,于灼由于九二年夏季张贴了不同意中国政府六四中做法的标语,从九二年六月收容审查到九三年的春季。这在两点上违反了中国自己的法律:收容审查的规定不适用于灼的案情,关押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中国政府的最高时限。于灼的亲属和中国人权联系后,中国人权立即致函武汉市、湖北省公检法部门,要求主管此案的执法机关尊重中国自己的法律,尊重于灼的人权,尽快释放于灼。于灼转逮捕并将起诉审判后,中国人权除了致函办案的检察院和法院,又致函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要求他们履行法律的监督检查职责,尽快纠正于灼错案,恢复于灼的人权。在中国政府执意要将于灼的错案进行到底时,中国人权开始在国际上公布所掌握的于灼的案情,向联合国、各国政府和国际人权组织寻求帮助,要求国际社会向中国施加压力。于灼的案件目前已是国际上熟知的中国的人权侵犯典型案例之一,美国、法国和英国等民主国家的政府对这个案件也很关注,表示要向中国政府询问这一案件,并要求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妥善解决。于灼的亲属判决前了解到要判四年徒刑,十月份被秘密判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力一年。中国人权就收容审查到判刑过程中侵犯人权及不合法的所有情况,都向中国政府表达了看法和提出了要求。现在于灼和他的亲属仍在申诉,中国人权也在配合他们争取自己的人权。 通过本人和家属的努力以及中国人权的协助,国际社会和众多的人权组织的压力,王军涛已被移送302医院就医,秦永敏三次被抓三次较快获释,刘刚所受酷刑、虐待等迫害至少有一阶段证实有改善,吕京花女儿已发出国护照,母亲的护照还在努力中,于灼所判刑期较事前得知的少等等。 这些情况说明依法打官司,在目前国际国内的情况下,是一条可以减轻具体人权迫害,并通过具体人权迫害的减轻,促动中国的人权迫害状况有所变化的道路。中国人权希望在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寻找和总结出一套更加规律有效的方法。 三、人道帮助工作 中国老百姓人权受到侵犯是普遍情况,其中尤以因为关注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遭受迫害的人,更为国际和国内社会所关注。在八九民运前后,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捐款,其中有些是专门捐给受迫害者的。由于信息缺乏,通道不畅和没有牢靠的交送方式,有些这样的捐款至今还没有送到受迫害者手里。另外一方面,六四的死伤者和其他的受到各种方式和程度的被迫害者,不仅身心倍受创伤,也因为所受的迫害,存在许多生活的经济的困难和痛苦。把这些捐款转送到他们手里,不单单是人道问题,也是个人权问题,将有助于人权理念的理解,加固对人权的追求和提升社会的精神道德,它实质是世界上一些人权信奉者用自己的捐助,对那些勇敢的人权追求者所遭受的迫害给与的象征性的帮助和安慰,使他们精神和生活所受的人权侵犯得到一点来自人类的补偿,同时也是针对迫害者无声的谴责。 中国人权正式的大规模的做这项工作,是从一九九三年初开始的。在这项工作中,中国人权承担的内容是,寻找到散存在各基金会和组织手里的这样的捐款,转交给国内一些了解情况的朋友,他们再交到应该得到这样的捐款的人手里。一般情况下,可以得到帮助的人员,是经过参加这项工作的三部分人审核的。送款绝大部分以支票形式,直接填写接受帮助的人或他们家属姓名。 在一九九三年里,合作组织转交中国人权的这类捐款总数大约十万三千多美元、八十五万日元。这些团体有全美学自联、斯坦福大学中国学生会、在日中国人团结会、圣·路易斯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波士顿新长征基金会、《北京之春》及普林斯顿中国学社等十几个,而且还在继续增加。 […]